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新大樓已經開始試營運 機車請停到新大樓B1機車停車格內 汽車則停到B3 B4樓層 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新大樓(景行樓)一樓為至忠1.2.3.4廳使用時間從08:00開始 三樓為至仁1.2.3.4廳使用時間從07:00開始 四樓為至愛1.2.3.4廳 至愛1廳從早上07:00開始限定一位亡者一小時完成殮殯發引 2.3.4廳從6:30開始使用

殯葬新知及消息

每天都有人問,為什麼仙鄉會便宜那麼多,因為醫院搶標金外:[太平間業者還要給醫院抽成]、[看護轉介要抽成]、[其它轉介要抽成]。所以跟其它公司比,仙鄉禮儀不是便宜,而是[實在]、是[實在]。

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(含)前 6 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標準發給:
(一)父母、配偶死亡時,發給3個月。
 

所以當父母或配偶死亡時,其子女或配偶可推派勞保額度最高之家屬
由投保單位申請投保薪資之3個月喪葬津貼.(只能申請一位)
(假設投保薪資有4萬,即可申請12萬下來.)
 
請領手續(由投保單位,可郵寄或送件至勞保局申請)
 (一)請領喪葬津貼時,應提具下列書據證件:
 1.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   ※應洽投保單位蓋章。
 2.死亡證明書。
 3.除戶騰本。
 4.被保險人之戶籍謄本、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 
 請領期限:
 領取家屬死亡給付之請求權,自得請領之日起,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

合爐準備祭品:

一、一鍋米飯、一鍋湯
二、綜合水果二盤
三、團圓菜數盤.(六盤以上,葷素自選)
四、葷菜備酒一瓶 或 素菜備茶水一瓶
五、發糕3個
六、湯圓三碗(紅白混合-亦可使用八寶粥取代)
七、空碗、筷子共七付 (或十付)
八、香燭紙錢:香一份、蠟燭二對、刈金8支、壽金2支、福金2 支、大銀2支、小銀2支(數量不等,依各地風俗擇數)

九、毛線依地方風俗準備

合爐的時機點:
多在大祥(三年)前擇一吉日舉行,現今多在對年後過一節氣(十五天)擇一吉日吉時行之。古時在二十五個月後舉行,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進行,有的 甚至在「對年」當天進行.因為合爐乃除服復吉,故不舉哀,是以台諺云:「對年對哀哀,三年無人知」,

即把魂帛(往生親人的牌位)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 祖先牌位上,將爐灰取一小部份至祖先香爐中,另自神主爐中移三支香入公媽爐,謂之「合爐」。
合爐儀式如: 
* 對魂帛上香、獻供,告以今日吉時欲將其靈位進祖先牌位.
* 對祖先牌位上香、獻供,告以今日吉時要將某某的靈位入祀神主龕內. 
* 開神主牌位,書寫新魂生卒年月日時,並將列祖列宗查明誰是誰之長子,誰是誰之子媳,否則幾十年後如沒有「家譜」者,可能會弄不清楚這些祖先的關係. 
* 焚魂帛去香爐,先將爐灰取一小撮入祖先香爐. 
* 安神主後,子孫、姑姐都應回家祭祀,搓湯圓、貼紅對聯,表示除服復吉. 
* 合爐前逢年節不可做年糕,端午不可綁鹹粽,家中不能拜天公.

求  飯  用  品
.煮熟的白飯一鍋.飯匙.碗筷各一付
.杓子(要有洞)、煎匙
.春仔花
.白米一包
(以上四項依孝男人數而定.加長孫)
.水桶一個
.天公金.土地公金.大把壽金
.水果一付
.紅包視家中孝男幾位在加上長孫

限定繼承

[繼承分為拋棄繼承,及限定繼承兩種]
  ●拋棄繼承,謂被繼承人所有權利義務,繼承人通通不要,所以會有被繼承人留下大筆財產,但因繼承人拋棄之故,所以被繼承人財產權歸國庫,繼承人難免有所遺憾。

  ●限定繼承,乃指繼承人以繼承所得之財產,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,如果被繼承人之債務超過遺產,繼承人也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財產為被繼承人債務負責,如果遺產多於債務,繼承人還是可以獲得遺產。限定繼承,可謂綜合前述兩者之優點,彌補兩者之缺失。且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聲請限定繼承,其效力就會及於其他繼承人。

一、聲請限定繼承的期限
三個月(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)
聲請限定繼承,係從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,三個月內呈報法院,法院接獲前項呈報後,應定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期間,命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法院。如果三個月不夠,繼承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延展,法院認為「必要」時,得延展之。

二、程序
  (一)開具「遺產清冊」:
       遺產清冊記載非專屬於被繼承人之一切權利義務的簿冊,易言之,
     就遺產所編製之財產目錄。因限定繼承最重要的是,以被繼承人之遺產
     清償其債務,所以必須有明確之財產紀錄以利於法院及利害關係人了解
     被繼承人之遺產狀況。
  (二)呈報法院:
     1‧此處「法院」,依非訟事件法第七十六條規定,係指繼承開始時該
       被繼承人之住所地之法院。
     2‧繼承人除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外,還須同時開具前述之財產清冊。
  (三)公示催告:
     1‧法院接受限定繼承呈報後,法院即開始公示催告程序。繼承人收到
       法院的「公示催告裁定」後,應依裁定內容所定之期間內登載公報
       、新聞紙或是其他相類似之傳播工具。
     2‧公示催告後,會有申報權利期間,依民法地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
       ,該申報期間不得在三個月以下。被繼承人之債權人須於前開之申
       報權利期間內申報債權,如未申報者,則只能就分剩的遺產部分請
       求清償。
  (四)依法定程序清償債務、交付遺贈
     1‧債權及遺贈之受償順序如下:
       a、有優先權之債權:如抵押權、留置權等。這類債權即使未於前
         開規定之申報權利期間內申報債權,也不影響其權利。但就特
         定遺產不足清償其債權時,則不足額部分就變成普通債權。
       b、普通債權:先清償優先債權後,接著就是普通債權啦!普通債
         權分配係以債權之金額比例。
       c、遺贈:清償前述之優先及普通債權後,如仍有剩餘,才輪到遺
         贈部分。
       d、未於申報權利期間內申報債權,且為繼承人所不知者:這是最
         後一批清償的對象。

  完成上開程序後,限定繼承即完成,繼承人也可以放心繼承被繼承人之遺產。

 

 

拋棄繼承(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)

服務單位:被繼承人戶籍地地方法院

電話:臺灣新北地方法院(02)2261-6714

網址:http://pcd.judicial.gov.tw/

 

申報遺產稅(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)

服務單位: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

電話: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800-000-321

網址:http://www.ntbna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1463/6651253186939590691

 

不動產繼承登記(死亡次日起6個月內)

服務單位: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

電話:本市境內1999

網址:http://www.land.ntpc.gov.tw/ch/home.jsp?id=323&parentpath=0,18,311

 

  

汽機車過戶

服務單位:各監理所、監理站

電話:臺北區監理所(02)2688-4366

網址:http://tmvso.thb.gov.tw/

帳戶查詢

服務單位:各金融機構、郵局、農、漁會、信用合作社

 

 

查詢不明帳戶

銀行公會(金融機構、郵局) (02)8596-2345 http://www.ba.org.tw/

全國農業金庫(農、漁會)   (02)2380-5100  http://www.agribank.com.tw/

信用合作社聯合社(合作社) (02)2356-3300  

http://www.nfcc.org.tw/showpage.php?page=consumer_commoncharge

 

 

有價證券查詢(股票、國內基金、債劵等)

服務單位:各投資交易之營業處所(如開戶證劵商)

 

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

(02)2719-5805

http://www.tdcc.com.tw/new-tc_22querydata.shtml


投保紀錄查詢

服務單位:各保險公司

 

壽險公會(人身保險)

(02)2561-2144

 

http://www.lia-roc.org.tw/

 

產險公會(產物保險)

(02)2507-1566

http://www.nlia.org.tw/

 

 

 

過戶事項

 

 

用水過戶

服務單位:各自來水單位 

電話及網址:

臺灣自來水 (02)8978-0837/1910 https://www.water.gov.tw/03online/login.asp

臺北自來水 (02)8733-5678 

http://www.e-services.taipei.gov.tw/hypage.cgi?HYPAGE=form.htm&s_uid=025004   

 

 

用電過戶

服務單位:台電營業處服務中心或服務所

電話:臺灣電力公司 1911專線

網址:http://wapp.taipower.com.tw/naweb/apfiles/nawp2j0_pki.asp

 

 

瓦斯過戶

服務單位:各地天然氣事業管理服務單位

電話及網址:

※三重、板橋、新莊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

(02)2992-1030 http://www.shinhaigas.com.tw/

 

※蘆洲、五股、泰山、林口、八里 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北區營業處

(02)2298-8899 http://www.htgas.com.tw/

 

※樹林、土城、三峽、鶯歌 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南區營業處

(02)2260-6512 http://www.htgas.com.tw/

 

※新店、永和、中和、深坑 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

(02)2921-7811 http://www.shinshingas.com.tw/

 

※淡水、三芝、石門 欣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(02)2629-7888 http://www.szgas.com.tw/

 

 

※汐止 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

0800-023-491/(02)2791-3491 http://61.222.127.147/shinhuwww

 

※鶯歌地區4里(鳳翔、鳳鳴、鳳福、大湖) 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

(03)335-2191 http://www.shintaogas.com.tw/

 

※瑞芳 欣隆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

(02)2420-1111 http://www.slgas.com.tw/

[南港軍人公墓]

檢具下列證明文件,向臺北市政府兵役處提出安厝申請:

(A)亡故榮民

 1、榮民證。

 2、死亡證明書。

 3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

(B)亡故榮民配偶

 1、夫妻同時安厝: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及第三款所須證件。

 2、榮民安厝後申請:本墓寄存證、死亡證書、除戶謄本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 3、榮民亡故前安厝:榮民證、死亡證書、除戶謄本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●申請及骨灰安厝時間

(一)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。

          但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停止受理。

(二)骨灰安厝時間: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。

●申請地址: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。

電話:(02)27851282、(02)27851686~7。傳真:(02)27880018。

 

 

 

[五指山軍人公墓]

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三段500號

電視:02-2645 1991 -2

 

死亡證明書正本

除戶謄本正本

退伍令影本

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

保證人身分證正本印章(建議配偶擔任-可做雙龕備資)

年資證明(需10年以上)-忠勤勳章證書 或 後被指揮部(戶籍所在地)申請

火化許可證(影本)-後補正本 

死亡後60天內申請

申請後30天內入塔

需三個工作天(含假日)

值勤時間08-17時

 

 

 

[中和忠靈塔]

(要到新北市後備軍人指揮部申請02-22600582)

地址: 235中和區圓通路367巷17號

電話: 02 2247 2959

死亡證明書影本

除戶戶籍謄本

退伍令影本

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

保證人身分證正本印章(建議配偶擔任-可做雙龕備資)

年資證明(需10年以上)-忠勤勳章證書 或 後備指揮部(戶籍所在地)申請

火化許可證(影本)-後補正本

死亡後60天內申請

申請後30天內入塔

需7個工作天(不含假日)

值勤時間08-17時

 

 

 

[迴龍軍人公墓]

地址: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5號

電話:02 2689 4924

死亡證明書影本

榮民證

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

火化許可證正本

申請為晉塔當日申請即可

周一為公休日

勞保 喪葬津貼/遺屬津貼/遺屬年金

服務單位:各投保單位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
電話:(02)2396-1266#2263

網址: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YnWiJ3FlAGM%3d

 

國民年金 喪葬給付/遺屬年金給付

服務單位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給付二科

電話:(02)2396-1266#6022

網址: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FfgGkPU8l4E%3d


農保喪葬津貼

服務單位:各投保農會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
電話:(02)2396-1266#2330

網址: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qR8gZhaGcPw%3D

 

公保 死亡給付/眷屬喪葬津貼

服務單位:各投保單位轉臺灣銀行各分行

電話:(02)2701-3411

網址:http://www.bot.com.tw/gessi/catagory/pages/catagory_page1.aspx#a03

 

健保退保

服務單位:各投保單位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
電話:0800-030-598

網址:http://www.nhi.gov.tw/webdata/webdata.aspx?menu=18&menu_id=678&webdata_id=1263&WD_ID=723

 

*因個案情況不一,為保障您的權益,詳情請洽各服務單位辦理,謝謝!

塔位買賣-最新詐騙手法

1. 首先詐騙集團先廣發普通郵件,寄到客戶家中,詢問客戶手中有無賣不掉的塔位,公司可以委售。

2. 或用電話告知客戶,公司有便宜的塔位,詢間客戶要不要投資或自用,現在投資塔位,等三個月後就可以賺錢。

3. 詐騙集團因有客戶住地,所以就假冒殯葬業者登門拜訪行騙,詐騙集團的成員一定是年輕俊美或看起來穏重、端莊、忠厚老實的樣子。

4. 詐騙集團的成員(包含跟詐騙集團掛勾的殯葬業者)的名片上的姓名及公司有可能是假的。(他們是先去設人頭的公司,再以人頭的資料來取信被害人,被害人將靈骨塔位跟生前契約交給公司,之後公司惡性倒閉、人去樓空,被害人就求償無門)

5. 詐騙獨居有錢老人或是剛退休想投資的人,致許多民眾慘遭詐騙退休金案件,被騙了幾佰萬元。

6. 詐騙集團邀請客戶去參觀某地區的「合法靈骨塔公司」,並當場要客戶選購一個塔位後,到「合法靈骨塔公司」辦手續,「合法靈骨塔公司」也核發一張使用所有權。或是由詐騙集團出具該「合法靈骨塔公司」的二手的塔位權狀,給客戶看,表示確實有塔位要賣。(目前市場上塔位的使用方式,多為永久使用,建設公司會核發一張「永久使用權狀」給承購戶,記載了所買塔位的編號、持有人姓名,以保障使用權益,若轉手,歷次的持有人也會登記在該張憑證上,由此可看出塔位的持有狀況。)

7. 等簽完收據後,詐騙集團再聲稱:如果即以公司的優惠價,再購買10~30張塔位,湊一個基數,三個月後,政府有遷葬的案件,再持續進中,一定可增值並獲利或者可以賣給政府遷葬。(詐騙集團口中所說,增值並獲利,一定無白紙黑字,也無契約,所以口說無憑,不掛保證)

8. 客戶手中有了合法、或賣相不好及無名的塔位權狀(含多年自己前購買),詐騙集團聲稱:「有權狀並不好賣,要搭配塔位的土地所有權狀,才好賣,辦理一張土地權狀過戶代書費要六仟至一萬二仟。」

9. 客戶塔位土地權狀辦好後,詐騙集團又說:「有了土地所有權,現在有另組客戶或是政府要收購,買客戶手中的塔位,但是,另組客戶或是政府要求附加靈骨塔內的神主牌位,才要買。」

等你付了錢,買好了靈骨塔內的神主牌位.

詐騙集團再聲稱:「另組客戶或是政府又要求,塔位還要搭配生前契約」,這時六神無主的客戶,祗有再掏錢來買生前契約,來滿足詐騙集團的慾望。

(結果,許多急於脫身的被害人,只好再拿錢出去,二度受騙。)

(如果客戶問嫌犯塔位及生前契約何時可賣出,嫌犯總是三推四拖的說:「塔位市場現在很混亂價格較低」,或是說:「政府在收購上出了一點小問題,要再等一下」,或是要被害人再交一筆「手續費」。這時詐騙集團業務人員也會要求客戶簽一張代購靈骨塔之牌位、生前契約收據,為的保障詐騙集團公司,避免往後法律訴訟。)

詐騙集團又說:「另組客戶現在因為現金不足或資金調度...等問題,現在不買了」。(詐騙集團,口說無憑,他說了算,無履約保證。)

10. 等所有詐騙手法用盡,客戶的錢也騙光後,該詐騙集團的業務人員,就避不見面,打電話也不接,或者接了電話告訴客戶:「因現在景氣不好,公司盡力在找其它客戶,不然請你簽一張委託書,委託公司代賣或仲介委買」

等客戶簽了委託書,交了塔位權狀正本、身份證影本、印章後,詐騙集團的業務人員,這次真的就避不見面,電話也不接,從此人間消失。(這時詐騙集團,拿了客戶的塔位權狀正本、身份證影本、印章,就可以繼續再騙別人)

你問公司也會推託及撇清說:「該業務員現在他已經離識了,以前業務員口頭答應的增值並獲利或者可以賣給政府遷葬事,公司不清楚,公司不負責,請客戶自行找業務員談。」(詐騙集團,一推再推,客戶啞吧吃黃蓮,有苦說不出)

以上騙術總結:從騙客戶手中塔位開始或騙購買塔位→ 騙客戶辦理塔位土地所有權→ 騙客戶購買神主牌位→ 騙客戶購買生前契約→ 騙客戶委售塔位→ 錢騙光了就避不見面。

轉貼自內政部殯葬資訊服務網/消費者保護/消保新聞剪報

網址: http://mort.moi.gov.tw/frontsite/consumer/newsAction.do?method=viewContentDetail&iscancel=true&contentId=Mjg2MA==

祭拜日期及傳統習俗應注意事項
1.百日:國曆0年0 月0日(農曆0月0日)
2.冥誕:農曆0年0月0日
  (生日忌):先人在對年內的第一個生日忌,可準備豬腳麵條、蛋糕祭拜
    生日忌只做一次就可以,往後都是做忌日的祭拜。
3.對年:國曆0年0月0日(農曆0月0日)
往後,每年亡者忌日(農曆0月0日),須於當日祭拜。
 
祭祖八大節日 返主後,逝者遇節日祭拜時間及方式
春節:農曆正月初一 除夕或依家中祭祖時間提前一日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。(各地風俗不同,依各家庭過年祭祖日為基準,提前一天即可。)
元宵:農曆正月十五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清明 培墓三年。第一年於清明前祭拜,爾後依地方風俗安排祭拜即可。
端午:農曆五月初五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中元:農曆七月十五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中秋:農曆八月十五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重陽:農曆九月初九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冬至 提前一天過節,上午準備六菜一飯祭拜

 

1. 滿百日,不可拜訪親友,不可去別人家裏,不宴客,不應酬,不遠遊、不參加婚喪喜慶,不包白包和紅包給人,尤其不可去其他喪家,或包白包給其他喪家,喪對喪會沖煞。
2. 未滿一年,送神日不可送神、不可清囤;春節不得貼春聯,也不做年糕,年糕須由親戚送,更不可拜天公,過年家人互相給孩子紅包可以,至於其他親友互給就不可以;端午不可以自行綁粽子。
3. 拜拜的話,純佛教的佛寺沒關係,佛教沒禁忌;但一般台灣民間道教或佛道混雜的廟宇,就不可亂去,嚴禁參加廟會活動,如神明生日、建醮等,但若有要事,如陳情、稟告、控訴等可破例入廟祭祀,但不可拿香,僅用手合十拜。
一般民間信仰的廟,只可至城隍廟、地藏王廟、土地公廟做祭祀活動。到城隍廟、地藏王廟、土地公廟,僅點香插主爐即可,其他爐不可點香插上。
4. 出殯後牌位回家供奉者,每逢農曆初一、十五為往生者早晚供飯,至對年合爐(或百日)為止。
5. 春節過年不做甜糕,端午節不包粽子(親友贈送可),酬答親友餽贈應以糖果餅乾(甜)為回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