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儀館及火化場收費基準表
單位:新臺幣
收費類別 | 項目 |
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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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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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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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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殯儀館設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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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廳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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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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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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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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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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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七百五十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
甲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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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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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五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乙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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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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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三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丙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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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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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二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禮廳冷氣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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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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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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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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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千五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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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八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
甲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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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五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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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五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乙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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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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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三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丙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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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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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三小時未達六小時者,每小時加收二百元,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 | ||||
誦經室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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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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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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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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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六小時未達十二小時,以十二小時計費,另加收三百元。 | ||
誦經室冷氣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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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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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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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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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六小時未達十二小時,以十二小時計費,另加收三百元。 | ||
冷凍室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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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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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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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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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日計算,不足一日以一日計算,以凌晨零時為日數計算標準。 | ||
停柩室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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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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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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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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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日計算,不足一日以一日計算,以凌晨零時為日數計算標準。 | ||
化妝室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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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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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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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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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體SPA室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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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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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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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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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接運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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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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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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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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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運範圍限桃園市境內,並以接運至公立殯儀館為限,服務項目含提供屍袋一只。 | ||
火化場設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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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火化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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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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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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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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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撿骨裝罐處理,惟骨灰(骸)罈(罐)由申請人自行準備。 | |
骨骸火化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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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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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/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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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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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撿骨裝罐處理,惟骨灰(骸)罈(罐)由申請人自行準備。 |
備註:
一、減免費用者限用乙級以下禮廳。
二、冷氣費及遺體接運費不分亡者戶籍,一律依本表收費。
三、外縣市民,依本市籍亡者收費標準之三倍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