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r 15,2024

2024五月報稅季!

綜所稅超補超詳細的攻略來了

 

綜所稅是落後申報制,因此 113 年 5 月 是申報 112 年 1 ~ 12 月的全年總所得。

✨先來試算需要繳多少稅 ➡️「綜合所得稅試算網站

✨點選 ➡️「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」後可進行申報綜合所得稅。

 
這五類人有機會領到退稅!
綜所稅是家戶申報制。成員包含納稅義務人(本人)、配偶、受扶養家屬,符合以下條件可以不用繳稅:
雖然免繳稅,但扣繳憑單上有「扣繳稅額」或「可扣抵稅額」字樣,若為負數即可退稅。
但是即使不需要繳稅還是必須依法申報所得稅,避免因爲申報而錯失領退稅的機會
 
 
我的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應納稅額,是怎麼算的呢?
  • 計算「綜合所得總額」:以去年(1月至12月)為計算範圍,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有以下所得,必須一併申報:營利、執行業務、薪資、利息、租賃、權利金、自力耕作漁牧林礦、財產交易、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、退職所得,以及其他所得。
  • 計算「免稅額」:那些人可列為免稅額之扶養親屬,可參考財政部所提供的〈免稅額、基本生活費差額及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減除金額篇〉說明。
  • 計算「一般扣除額」:「標準扣除額」和「列舉扣除額」2擇1計算。「標準扣除額」不需提供任何文件;至於「列舉扣除額」所需之證明文件,可以參閱國稅局的〈國稅節稅手冊-扣除額篇〉。
  • 計算「特別扣除額」:有關列目所需之證明文件,以及「幼兒學前」和「長期照顧」排富條款,可參考〈國稅節稅手冊-扣除額篇〉。
 
  • 套用「基本生活費差額」公式
    • 步驟1:先計算「基本生活費總額」= 新臺幣202,000元* × (納稅義務人 + 配偶 + 受扶養親屬人數)。
    • 步驟2:套入公式=「基本生活費總額」–「 免稅額」–「 一般扣除額」–「 特別扣除額(不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)」。
  • 套用「綜合所得稅淨額」公式:
    • 公式 =「  綜合所得總額」–「 免稅額」–「 一般扣除額」–「 特別扣除額」–「 基本生活費差額(若為負值,則不須納入綜合所得稅淨額公式計算)」。
  • 套用「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」公式:
    • 公式 =「 綜合所得稅淨額」× 稅率 – 累進差額。
⬇️⬇️ 超詳細圖文攻略 ⬇️⬇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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