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簽證


什麼是稅務簽證

[稅務簽證]乃營業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方式之一。

稅務機關因人力有限,無法對於全台灣的營利事業的帳務進行查核,因此由具有專業能力及公信力的會計師,針對公司帳務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稽核加以調整,併出具報告書,在結算申報時連同稅務簽證報告書提供給與稅務機關。稅務機關會給與有請會計師做稅務簽證的營利事業租稅優惠。

租稅優惠如下:
1. 中小企業採用稅務簽證可以核定十年內各期虧損,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,再來計算核課金額,達到節稅效果。
2. 提高交際費的限額計算。
3. 降低被稅務機關的查帳比率。

但依所得稅法第102條及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3條規定,下列各營利事業,結算申報要強制請會計師稅簽:
一、金融業。
銀行業、信用合作社業、信託投資業、票券金融業、融資性租賃業、證券業 (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)、 期貨業 及保險業。
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,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。

二、公開發行股票之事業。

三、享免稅優惠且年營收在5,000萬元以上者。
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,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 ,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

四、除上述外,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合計在1億元以上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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