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針對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
建物漏水事件
聲明稿
發布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
各位媒體朋友、所有關心高美濕地的朋友們,針對近日媒體所報導,有關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建築物漏水事件,本公司特此提出完整說明如下:
本案建物遊客服務中心,係於民國104年竣工,迄今建物屋齡已逾十年,本公司係依據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》之投資契約,於107年6月始正式接手全區的營運管理作業。依據投資契約精神與條文,本公司於營運期間,負有場館所有委託營運標的物之管理與維護責任,此為本公司經營的核心要務,絕不推諉。
事件經報導後,本公司極為重視,於天氣放晴之第一時間,即派員會同專業技術人員前往現場,進行全面性勘查以釐清問題根源。
經查漏水位置,為建物北側半開放式之空間,牆面與天花板接縫處,上方則為一二樓之間的斜坡連接車道,該位置並非遊客必經之通道;經緊急處理後,目前已針對漏水處完成初步的應急補強作業,建物狀況尚屬穩定,場域亦無影響遊客通行之便利;本公司已在規劃後續更全面的修繕方案,以根治漏水問題確保營運品質與公共安全。
本案所有處理進度與修繕計畫,皆與主管單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保持密切溝通,並感謝市政府的協助,共同為場館的永續經營努力,一切措施均以遊客安全為最高前提,並盡力維持場館正常營運,本公司將切實履行契約責任,致力提供安全、完善的遊憩環境,感謝各界關心。
特此聲明
寶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(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)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