牢記三不&三要原則 (一)不聽信電話通知,要保持冷靜。 (二)不告知個人資料,要立即查證。 (三)不依據所留電話查證,要報警處理。
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,及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,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,小型車處罰由原有2,000元、大型車處罰2,800元,一律提高為3,600元處罰,友善行人靠駕駛你我溫暖的停讓做起,以達到車禮讓、人平安、路安全的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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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市民消費權益! 中市經發局加強連鎖及大型賣場豬肉產地標示稽查 共37家、180品項均符合規定
政府公佈事項
2025/05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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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進口萊豬風波再起,台中市府持續捍衛市民消費權益及健康!自5月5日起針對大型連鎖超市、百貨及賣場豬肉產地來源標示稽查,截至昨(8)日總計查核37家、180項產品均符合規定,將持續不定期排班稽查,並適時公布資訊,確保市民知情權利與選擇權,建立安心選購環境。
經發局表示,市長盧秀燕重視食品安全,全力維護市民權益! 面對萊豬風波再起,市府為保障消費知情權,除公有市場外也針對大型連鎖超市、百貨超市及商場成立「專責稽查小組」,自5日起連續4天動員15人密集排班稽查,加速提供查察資訊,業者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標示豬肉來源,且「國產」或「進口」須明確標示,截至8日共抽查37家、180個品項,包括「大遠百-CitySuper」、「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台灣楓康超巿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家福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Mia C’bon超市台中中友店」、「廣三SOGO百貨-好地方超市」、「三井LaLaport-樂比亞台中店」、「愛買復興店」、「大潤發忠明店」、「大買家國光店」、「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金喜美超市」等業者,均符合產地標示規定。
經發局呼籲,各大商場如有販售豬肉相關產品,即應確實掌握來源,並鼓勵於自有資訊網路平台揭露訊息,倘有標示不清、未標示,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,市府也會針對新超市或商場加強查核、避免資訊落差,食安不分規模大小,從傳統市場到大型商場均一標準,全面健全消費環境。
經發局強調,保障市民健康是首要責任,未來將持續不定期抽查、加強巡查力道,也呼籲市民選購豬肉時主動查看產地標示,共同守護台中市的食安防線,讓每一位市民都能買得放心、吃得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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