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「注意力缺陷 / 過動症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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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兒童精神科門診中,「注意力缺陷 / 過動症」是出現率不算低的一個症候群,我們俗稱它為過動症,而患有此症之兒童則被稱為「過動兒」,但並非活動量大的孩子就是過動兒;活動量的大小因人而異,有的人活動量大,有的人活動量小,這樣的差距是氣質差異的一部份,很多其他的生理或心理因素也會引起好動的現象;但是這些孩子除了活動量大之外,另外還伴隨著有衝動、注意力不良等現象,這些特質常使得這群孩子在家庭、學校、社會方面的適應上,產生困難。一般而言,過動兒約佔學齡兒童的百分之四到五,但因為研究方法不同,故研究出來的值也會有所不同,大致上小學每班大約會有一到兩個左右,男生是女生的三倍之多。
而注意力缺陷 / 過動症的主要問題在於,這群孩子對於自己的行為控制能力差,於是他們的表現常顯得不合宜,他們對週遭的事物存著很大的好奇心,喜歡東摸西摸,行動總是在思考之前,也常因此而發生危險,注意力的維持短暫,或是在專心時難以將注意力轉移。故其主要症狀可分為三項:過動、衝動、注意力缺陷,再從這三項症狀分為三類型的診斷:注意力缺陷型、過動衝動型、綜合型;亦即「注意力缺陷」和「過動衝動」可以單獨或同時出現,故在診斷名稱上加上一條斜線在中間。
※目前在診斷上,大多依據「精神疾病的診斷與統計第四版」(DSM-IV)一書,以下是列於此書中之診斷準則:
A:(1)或(2)有一成立:
(1)下列注意力不良的症狀有六項(或六項以上)已持續至少六個月已達適應不良並與其發展水
準不相稱的程度:
*注意力不良
(a)經常無法密切注意細節,或在學校作業、工作、或其他活動上經常粗心犯錯
(b)在工作或遊戲活動時經常有困難維持注意力
(c)經常看來不專心聽別人正對他說的話
(d)經常不能照指示把事情做完,並且不能完成學校作業、家事零工、或工作場所的職責,
並非由於對立行為或不了解指示。
(e)經常有困難規劃工作及活動
(f)經常逃避、不喜歡、或排斥參與需全神灌注的任務(如學校作業或家庭作業)
(g)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必備之物(如:玩具、學校指定作業、鉛筆、書本、或文具)
(h)經常容易受外界刺激影響而分心
(i)在日常活動經常遺忘事物
(2)下列過動—衝動的症狀有六項(或六項以上)已持續至少六個月,已達適應不良並與其發
展水準不相稱的程度:
*過 動:
(a)經常手忙腳亂或作時扭動不安
(b)在課堂或其他需要好好做在座位上的場合,時常離開座位
(c)在不適當的場合經常過度地四處奔跑或攀爬(在青少年或成年人可僅限於
主觀感覺到不能安靜)
(d)經常有困難安靜地遊玩或從事休閒活動
(e)經常處於活躍狀態,或常像「馬達推動」般四處活動
(f)經常說話過多
*易衝動:
(g)經常在問題未說完時即搶說答案
(h)需輪流時經常有困難等待
(i)經常打斷或侵擾他人(如貿然闖入他人的談話或遊戲)
B:造成損害的過動—衝動或注意力欠缺症狀有些在七歲以前即出現。
C:此症狀造成的某些損害存在於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場合(如在學校或工作場所及在家中) 。
D:必須有明確證據顯示社會、學業、或職業功能存在著臨床重大損害。
E:此症狀非僅發生於一種廣泛性發展性疾患、精神分裂病、或其他精神病性疾患的病程中
,也無法以其他精神疾患(如:情感性疾患、焦慮性疾患、解離性疾患、或一種人格疾患
)作更加解釋。
雖然這些診斷準則可作為家長檢視自己孩子的參考,但並不建議家長為自己的孩子作診斷,需由專業人員作更進一步的檢查,若家長懷疑自己的孩子可能有這方面的問題,建議前往醫院就診,於兒童精神科或兒童心智科皆有專業人員做詳細的診斷及處理。
而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「注意力缺陷/過動症」?目前的研究當中尚未有一明確的答案,可能的原因包括了腦傷、遺傳、腦神經傳導物質異常、社會心理因素等及其他因素都可能造成此症,而此症最常在孩子開始上學之後漸漸被突顯出來。
但是需要大家了解的是,過動兒絕非不想聽話,亦非故意搗蛋,他們的智力從低到資優都有,也不是自閉症的孩子。由於症狀的干擾,他們的確會伴隨著其他的現象,例如:運動協調不好、記憶力表現不好、學習成就低、語言表達理解不佳、知覺障礙(如聽而不聞、視而不見)、特殊學習障礙等。
~~彰化基督教醫院兒童發展中心臨床心理師 廖珮君~~